合资企业(JV)是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投资者共同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。2020年起合资企业统一适用《公司法》,治理结构以股权与公司章程为准——谈成什么就是什么。
为什么重要
设立合资通常出于两个原因:负面清单仍对部分行业设外资股比上限,必须有中方股东;或者中方伙伴拥有渠道、牌照与资源,可大幅缩短市场进入时间。代价是控制权:董事会构成、公章保管、法定代表人任命与银行签字权,往往比股权比例更能决定谁真正掌控公司。中方持章并任法定代表人的50/50合资,实际由中方控制。
实务示例
一家美国医疗器械公司欲进入中国公立医院市场,与本土经销商设立60/40合资:美方出技术与品牌许可,中方出销售网络与注册证。合资协议明确董事席位,公章保管与财务负责人由外方掌握,争议提交贸仲(CIETAC)仲裁。
常见错误
- 只争股比,忽视公章、法定代表人与银行账户的控制
- 将核心知识产权直接注入合资公司而非许可使用,导致无法退出
- 对中方出资资产或土地使用权不做正式评估
- 缺少僵局与退出机制,50/50 争议令公司瘫痪
- 误以为西式股东协议可凌驾于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