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章是中国公司设立时在公安机关备案刻制的法定印章。在中国实务中,体现公司意思表示的是印章而非签名:加盖真实公章的合同、担保或银行文件通常即对公司生效,即使盖章者内部并无授权。
为什么重要
外国管理者关注"授权签字人",而中国交易方、法院和银行看的是公章。实际持有公章的人即可代表公司签约、举债、办理银行业务。因此公章保管是与董事会控制同等重要的治理问题——在合资企业中,持章一方实际控制公司。公司通常有多枚印章(公章、财务章、发票章、合同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),用途与风险各不相同。
实务示例
一家英国投资者解雇其上海贸易公司的总经理,对方拒不交还公章并继续对外盖章签约。由于公章真实,善意相对方可主张合同有效。投资者只能登报声明作废、重新刻章备案并更新市场监管与银行记录,损失数周——而一份印章管理制度本可避免。
常见错误
- 全部印章交一名本地员工保管且无用印记录
- 审核合同只看签名,不核对公章与对方注册中文名称是否一致
- 混用财务章与公章
- 解聘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时未立即收回印章、证照与网银
- 接受复印或扫描的"公章"作为正式合同
